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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新一轮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改造升级行动计划
漳州地处“闽南金三角”,是中国东南沿海重要的现代农业、花卉生产基地,被誉为“世界食用菌罐头之都”。近年来漳州发展迅速,增幅位居全省前三、经济总量居全省前四。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企业如何积极优化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重中之重。
漳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领导在本次公开课上致辞。漳州对两化深度融合工作十分重视,认为两化融合是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而漳州企业管理水平还处于初放式的发展阶段,信息化还处于支撑和辅助业务发展的阶段。漳州相信,两化融合是经济发展的毕竟之路,只有运用好信息化管理的工具,才能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发展水平。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正处于上规模、增动能、提质效的奋力赶超关键时期,发挥好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至关重要,龙头活则利于经济活、龙头优则利于产业优。为加快推动龙头企业改造升级、持续做大做优做强,进一步打造更加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促进全市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龙头企业壮大规模
1.加快项目建设。健全“五个一批”抓项目机制,完善龙头企业重点项目挂钩联系服务制度,推荐我市更多项目列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拟培育发展对象重点项目库,项目实行动态更新,推动有基础、有条件的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力争实现提前投产,稳步壮大企业规模,争取培育发展为行业龙头企业。推动龙头企业围绕增资扩产、改造升级、延伸链条、补齐短板等方面建设重点项目,稳步做大总量、增强发展后劲。机械装备工业重点推进金龙汽车龙海基地、漳浦福船一帆新能源年加工20万吨海上风力发电装备等项目加快建设投产。石油化工重点推进古雷石化炼化一体化、中怡石油精细化工项目、漳华石化重油深加工及75万吨/年高级润滑油项目加快建设投产。材料工业重点推进台商投资区福欣年产40万吨节镍不锈钢深加工项目、芗城三宝耐腐蚀热轧卷板项目、东山旗滨玻璃旗滨1至8线节能减排技术提升项目等项目加快建设。消费品工业重点推进台商投资区阿斯福特(二期)扩建项目、联盛纸业PM10生产线、惠尔康集团有限公司生技小镇项目等项目加快建设投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2.鼓励并购扩张。落实省、市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措施,进一步优化龙头企业兼并重组的市场环境,支持龙头企业围绕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开展兼并重组,整合品牌资源和创新资源,健全完善生产、研发、资源和服务体系,快速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对我市龙头企业兼并、收购、控股外地企业的,在企业兼并重组完成后,按实际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兼并重组金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给予500万元补助。企业按就高原则享受其中一项补助。对龙头企业海外并购拥有核心技术和重大发明专利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予以重点推进。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国资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3.支持市场拓展。鼓励各地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业联盟,实现市场信息共享、营销渠道共享、互惠互利。支持各级各部门、行业协会举办或组织龙头企业参加产品推介、上下游协作配套、项目供需对接“手拉手”活动。建立市直部门联动、市县两级互动等工作机制,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对接各行业、各区域的大宗采购项目,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龙头企业产品。支持龙头企业积极拓展省外市场,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参与申报省外公开招投标项目资金奖励。支持龙头企业加快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探索实施线上线下和现代物流结合的新零售模式。整合培育一批面向全国、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和闽货网上专业市场,用好全省工业品网上博览会和全省工业品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宣传展示龙头企业产品,提高品牌影响力,扩大产品销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促进龙头企业创新发展
1.提升创新实力。激励龙头企业强化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发挥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政策导向作用。健全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机制,完善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发挥6·18、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平台功能,促进一批核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引导龙头企业围绕产业发展的基础瓶颈实施重点攻关,突破一批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夯实产业技术基础。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加快创新研发,对新研发经认定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按不超过该装备销售额的60%给予补助;对经认定为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按不超过该装备销售额的3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购买本市企业开发生产的、列入国家或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的自主产品,给予买方实际交易额的10%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重点建设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使用首台(套)产品。加强质量咨询诊断和品牌培育工作,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提升漳州制造的价值内涵与国际声誉。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2.加强平台建设。实施龙头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推动龙头企业建设提升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鼓励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及各类基金等加强合作,重点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增材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和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共性需求,建设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节点的多层次、网络化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3.加快模式创新。组织申报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工程,鼓励龙头企业深化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的集成创新与应用,实现基于互联网的上下游企业间高效协同和资源配置优化,带动行业关联企业向网络化、智能化新型生产模式转变。支持建设一批面向行业和细分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双创”平台、供应链服务平台,培育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在线增值服务、分享制造、众包设计等新型制造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在总集成总承包、个性化定制、在线支持与诊断、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增值等重点领域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服务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15%的服务型制造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支持龙头企业提质增效
1.加快技术改造。发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扶持等政策的作用,引导龙头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施产品升级换代,大力发展中高端产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扩大生产规模。支持龙头企业对标国际标准,进行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引进和购置先进装备,淘汰老旧设备,提升装备水平。鼓励龙头企业广泛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化、智能化、精细化转变。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2.发展智能制造。开展省级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引导基础条件好、需求迫切的龙头企业实施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新模式试点示范。支持龙头企业实施“机器换工”、数控技术、智能装备应用、智能服务等智能化改造项目。对龙头企业建设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按照省级补助金额的50%配套补助,支持龙头企业采用省内行业紧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的关键重大智能装备与系统。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重点攻关一批紧缺的高档专用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与分析装备等核心技术装备,发展壮大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鼓励龙头企业主导制定智能制造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提升行业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鼓励龙头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提升企业管理数字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3.实施绿色制造。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加强节能考核,健全能源管理体系,确保龙头企业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条件,实现绿色发展。实施绿色制造工程,鼓励龙头企业在重点行业领域推广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上消减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完善集中治污等公共设施,改造提升皮革、印染等集控区,推进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对标,推进燃煤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等节能重点工程,加强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龙头企业循环式生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产业循环式组合,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强化龙头企业引领带动
1.依托龙头带动中小企业发展。推动龙头企业持续加大本市采购、增强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促进一大批配套、协作中小企业发展,提升经济发展活力。组织开展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工作,积极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增强配套龙头企业的生产服务能力。加大政策倾斜和要素保障力度,着力培育在细分行业、产品、市场、技术工艺居全国前列的“隐形冠军”和“单项冠军”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2.依托龙头带动产业集群建设。突出龙头企业作为产业集群主引擎的作用,实施龙头企业铸链、补链、强链工程,提升集聚效应。重点依托龙头企业,做强做优食品、装备制造两个产值超千亿产业集群;力促石油化工产业等壮大规模,尽快形成千亿产业集群;加快建设钢铁及钢制品、光电产业、电子信息等一批超500亿产业集群;培育新能源汽车、钟表、生物医药等一批超百亿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打造龙头引领、关联配套、专业分工、协作发展、社会化服务的产业集群格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3.依托龙头带动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健全现代物流体系,壮大物流骨干企业,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建设物流示范园区,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持续壮大行业应用软件、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优势软件产业,加快培育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VR/AR等新兴信息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举办“海峡两岸(漳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和“中国钟表设计大赛”、“八闽杯”海峡两岸大学生设计工作坊等赛事和各县(市、区)特色产业工业设计对接活动,引导我市制造业企业对接境内外工业设计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鼓励龙头企业增加旅游元素和配套服务设施,开展参观、游览、体验、购物、休闲等旅游活动,向全社会普及更多新科技、新领域、新产业,激活旅游消费新热点。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健全完善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协调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按照工作职能和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强化政策推动和分类指导,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合力推动龙头企业加快改造升级。市工信局牵头研究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评价办法,适时发布一批龙头企业名录,市财政局、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完善龙头企业挂钩联系服务制度,市县加强分级管理,指导龙头企业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掌握龙头企业运行和项目建设动态,形成梯度发展态势,培育龙头企业后备力量。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大招商支持力度。制定实施正向激励政策,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招商奖励政策,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商会、招商中介机构等作用,坚持引资引智并举,精准对接世界500强、知名跨国公司、民企500强、台湾百大企业、中国互联网100强和央企等。对引进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总部、区域中心及其他特别重大企业,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基础和发展定位,强化一把手招商意识,提前做好基础设施保障,围绕龙头企业和产业链缺失或薄弱环节组织招商活动,有针对性收集梳理各条产业链重要企业信息,挖掘投资意向,组织小分队针对特定的项目、区域开展精准对接,引进一批重点企业和专精尖配套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政策要素保障。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争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等各类专项资金。电力直接交易政策向龙头企业用户倾斜。龙头企业建设投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原依法取得工业建设用地上增建生产性设施、进行厂房加层或翻建改建厂房,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对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龙头企业老厂区用地,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对龙头企业利用原有存量土地和房产从事生产性服务业的,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进行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对龙头企业改造原有设备或在现有装置预留地增加少量设备的小型技改项目,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指标仍在原审批指标内的,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适当简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优化金融扶持方式。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龙头企业列为总行级、分行级重点客户,对龙头企业优先配置信贷资源,增加对龙头企业的资金供给。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加强金融服务与制造业生产销售流程的融合,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促进大数据在信贷管理中的运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融资。推广设备融资租赁,探索建立融资租赁风险补偿机制、履约保证保险补贴等制度。完善龙头企业上市培育、储备和激励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系统等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促进上市龙头企业再融资、并购重组。推动龙头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各类债券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好漳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作用,加大对龙头企业的并购扩张、技术改造等投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人行漳州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